行业要闻 | 11月地下空间重要新闻汇总

发表时间: 2021-12-01 00:00:00

作者: 珠海大横琴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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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

基础设施


住建部

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试点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20年在重庆、福州等16个试点城市开展首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2021年增加天津滨海新区、烟台、温州、长沙、常德等为试点城市(区)。

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

1.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字底板,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

2.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3.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

4.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对社区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

5.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

6.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一网统管”。

(来源:新华网)


住建部

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承办本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应当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侵犯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下空间


南京

未来5年, 年增4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


11月3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编发的《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发布。

南京将年增400万平方米的开发容量作为目标,提出将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成为可接近、可感知、可品鉴、可回味,并兼具人防功能的美丽宜居城市重要组成部分。

就地下公共空间、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系统、地下空间保护与适度开发利用体系、地下空间安全运行体系、地下空间智慧化管理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分项目标。

重点关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地下交通类建设重点工程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等内容。

(来源:新华日报、南京日报)


深圳

2035年将在45个重点片区地下造城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深圳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规划(2020-2035年)(草案)》,深圳将在45个重点片区地下“造城”,面向2035年打造充满活力的立体城市全球典范。

《规划》草案体现了六大策略,即:分区分层,平衡资源保护与利用;站城一体,引领集约高效空间格局;精耕细作,打造高品质服务核心;统筹协调,预控基础设施廊道;上下互补,筑牢立体安全底线;前沿探索,谋划地下空间未来战略。

如:围绕轨道交通枢纽和城市公共中心,构塑集约高效的“站城一体”立体城市空间格局。构建地下地面设施功能互补的城市灾害综合防御系统。探索岩洞综合利用、地下智慧物流系统、地下科学实验室、碳捕捉、地下医疗等前沿领域等。

(来源:深圳特区报)


地下管线


北京

拟建立地下管线施工告知制度,施工信息须在管线防护系统发布


北京拟建立地下管线施工告知制度,所有可能危及地下管线安全的施工作业,建设单位施工前需登录北京市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告知工程位置、挖掘方式、施工时间等信息。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施工作业保护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施工信息须在管线防护系统发布(至少提前7天)

*安全净距范围内禁止机械开挖

*事故相关单位将被联合处罚

……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

《顺义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及管理应用办法》正式印发


顺义规自分局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顺义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及管理应用办法》,明确了以竣工测量数据入库为主的数据更新模式,同时还规定了区政府职能部门、权属单位、建设单位的职责、权限,为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和安全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办法实施后将有力推动顺义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模式由传统测绘单位生产保管、建设单位购买应用模式逐步向测绘单位生产、政府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参与生产和使用的共建和共享模式转变。

(来源: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分局)


广州

未经会签,严禁开挖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保森在广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了广州在地下管线保护方面的难点及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下一步将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加强督导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多管齐下,破解管理难题。

有关部门将充分利用“广州市地下管线开挖及会签管理系统”严格管理,未经系统会签的严禁开挖。强化管线信息动态更新,确保新增管线信息及时录入“广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来源:广州日报)


武汉

开展全市地下管线保护大检查


根据武汉市政府部署要求,武汉将从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30日开展为期60天的地下管线保护大检查。

本次专项大排查将由武汉市城建局牵头,统筹做好在建市政工程施工区域内管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市城管执法委、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交运局、市通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做好在建燃气热力、电力、水务、园林绿化、交通运输、通信工程施工区域内管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施工区域内管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依据职责开展辖区在建工程施工区域内管线安全隐患大排查,深入组织和实施施工区域内管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将严格隐患销号管理,各区建设局及市级建设平台立即开展自查自检,形成在建工程施工区域内管线安全隐患清单并销号管理,确保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

(来源:湖北日报)


地下

综合管廊


佛山

《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佛山市住建局已草拟《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部署提高利用效率

《办法》指出,后续编制佛山市管廊专项规划时,应当遵循优先在城市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建设原则;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须结合两侧地块开发、地下空间规划、市政管线分布等合理确定管廊布局,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须统筹考虑与管廊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强化管理确保运维安全

《办法》明确,管廊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管廊建设单位应当在管廊地面构筑物显著位置设置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

管廊运营维护单位应当对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合法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测,提出相应的安全处置建议,开展相应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落实。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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